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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空间在建筑设计中的作用

2021-11-0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庭院空间在建筑设计中的作用

一、引言

早期的人类的居住条件十分简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建筑设计水平也不断提高,庭院空间的产生来源于古代先民对野兽袭击的保护而产生早创造性的设计成果。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庭院空间的作用逐步扩大,不仅能保护居住环境,而且还具有了艺术等效果。庭院空间经过数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现代的庭院模式。当代有许多著名的设计大师,对庭院空间的设计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运用,他们一般将所属国的传统建筑设计元素融合到现代设计中,设计出了许多有名的庭院空间建筑。我国当代在建筑庭院空间的设计上也涌现了一批著名的建筑物,比如北京香山饭店等。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日渐重视,在建筑设计领域,人民对于建筑物庭院空间有了新的追求。现代建筑设计理论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为庭院空间的设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庭院空间的设计将会更具开拓精神。

二、庭院空间在建筑中的表现 1.生成模式

庭院空间的生成模式有以下几种: (1)单面围合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庭院的某一面为建筑所围住,庭院空间与建筑明显的区分或者独立开来。在该模式下,庭院空间内部的处理因受到建筑的限制少,从而比较灵活,可以自由发挥,但也要避免庭院空间过度敞开,以免失去庭院空间的围合模式。

(2)平行围合模式

这种是指庭院空间的两面为建筑所围住,在中间形成庭院空间。在这种模式下,庭院空间位于两栋建筑的中间,而在另外两侧可能由围墙或者栅栏、篱笆遮掩,使得庭院空间的流动性很好,动态感十足,如果丰富庭院空间的配置,其空间设置将很吸引人。

(3)半围合模式

半围合模式又称为L型围合模式,庭院空间的紧邻的两侧为建筑。在这种围合模式下,庭院空间显得非常灵活,空间处于半敞开状态,建筑物内的房间可以

与外部进行充分的接触,体现出了开放性,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保证了良好的居住环境。

(4)三面围合模式

三面围合模式又称为U型围合模式,指的是庭院空间的只有一面向外界敞开,其余三面均处于封闭式结构内。这种模式,私密性很强,但同时仍保留给外部空间一定的接纳性。庭院空间与建筑物的联系非常紧密,居住于内的人可以透过敞开的一面欣赏外部的风景,但同时给予了自身充分的保护。

(5)全面围合模式

全面围合模式指的是庭院空间的四面均为建筑所环绕。此种模式将庭院空间与外部完全隔离开,居住者可以充分享受极致的私密感和安全感,但空气可能流通不畅,阳光的照射也会不足。

2.庭院空间的形态类型 (1)规则形态

庭院空间大多具有较为规则的形态,且大多为矩形、正方形、圆形等。规则的形态具有对称的美感,且给人一种庄重、严肃的感觉, 我国许多地区的祠堂、寺庙的庭院空间大多具有规则形态。矩形的庭院空间运用的较多,主要是矩形便于与周边的环境进行搭配而圆形体现出非常强烈的向心力,例如体育场馆的中心地带。

(2)不规则形态

不规则的庭院空间形态大多是因为受到地形的限制,必须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一部分居住者追求的变化的、灵动的美感,不愿意受到“规则”的束缚,而选用了不规则的庭院空间形态。当然,这种不规则的形态也不是任意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的地形或者实际的需要进行设置。比如以色列著名的帕拉玛驰博物馆的形态就属于不规则的,但设计师巧妙地保持了原有的山体形态,让不规则的形态妙趣横生。

三、庭院空间的作用和地位 1.庭院空间的作用 (1)聚合作用

在我国的古代,庭院空间是家族史建筑群中十分常见的设计。这是因为庭院空间将不同的建筑物衔接起来,并聚合成统一的、共用的私密空间,既让各个建筑物之间保持了较为充分的联系,也让建筑物之间的干扰降到最低,有利于家族的联系。在我国的北方的农村,大部分的民房还保留了庭院空间,这同样处于家庭关系的考虑,即将家庭的空间与外界的空间隔离开来,保护了家庭的私密性。

(2)调试作用

在低密度的建筑中庭院空间被大量运用,庭院空间的设计可以实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在全围合的庭院空间里,可以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例如儿童的嬉戏,农作物曝晒,衣服的晾晒以及乘凉等活动。在庭院空间种上几棵树,并预留一些足够的娱乐空间,则又让庭院空间具备了自然地气息。因此,庭院空间弥补了建筑的不足,具有调试作用。

(3)改善环境的作用

在我国南方的很多地方,现在仍然有很多建筑物保留了天井,天井的作用除了让阳光照进室内外,还具有增强空气流通的作用。空气的流通与阳光照射的充足是居住环境不可少的要素,通过在建筑物中增加天井的设计,可以明显的改善居住环境。还有北京的四合院的设计,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沙尘暴的作用。在现代建筑的设计理念中,越来越认识到庭院空间对环境的改善作用。

2.庭院空间的地位 (1)组织功能的核心

庭院空间在建筑的整体中处于组织功能的核心地位,这是由庭院空间的公共性质决定的。庭院空间相对于室内空间而言,显然具有强烈的公共性质。室内空间一般具有专属性,家族或者群体中其他人不能随便进入,但对于一个庭院空间而言,共同居住的群体可以任意在其中活动,庭院空间成为了人们消遣、娱乐、谈论的地方,甚至成为群体表达共同诉求,表达意见的场所,因此,庭院空间具有了组织功能的核心地位。

(2)中介地位

庭院空间是建筑物与外部世界沟通的过渡,庭院空间的存在使得建筑具有了层次感和空气感,消除了建筑物过度密集的不适感,而且庭院空间的存在降低了建筑物的体量,使得建筑物的与周边环境更加的协调、有序。庭院空间还是新建

筑和老建筑之間的过渡地带,让新老建筑之间的矛盾在庭院空间处得到消解、融合。

四、庭院空间的设计原则 1.协调性原则

庭院空间从属于建筑的一部分,不能与建筑物割裂开来,因此,庭院空间的设计必须与建筑物保持协调。一是庭院空间与建筑物结构的协调,在具体的设计中,既要重视建筑物的实体性存在,也要重视庭院空间虚拟化的存在,不能认为庭院空间是建筑物设计之后的残留空间,而是应当在设计之初就要重视庭院空间与建筑物之间的协调搭配问题。

2.生态原则

庭院空间的存在应与周边的自然环境实现融合,不能僵硬的将庭院空间的设计加在建筑物上,例如南方地区的天井、北方地区的家庭院落,就存在地域的专属性,如果忽视了生态型原则,则可能导致庭院空间的设计的目的无法实现,违背了建筑设计的自然规律。生态原则要求一要注意当地的气候,二要将庭院空间的设计理念与当地的地理环境进行融合。

五、结论

在现代社会中,庭院空间的设计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设计师的认可。当庭院空间的设计理念不再局限于发挥其物理作用时,庭院空间的人文功能、艺术功能将得到理解和运用。庭院空间是依附于主体建筑存在的,因而需要将庭院空间的设计与建筑物进行协调的衔接,以充分发挥庭院空间的独特魅力。

参考文献:

[1] 齐芳燕.中西古典园林艺术风格比较研究[J].安徽建筑,2010(02). [2] 田甜、史云.中国古典园林对精神文化的形式表达[J].安徽农业科学,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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