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消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效,结合公司生产和能源消耗实际情况,制定能源消耗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确保公司生产长期稳定,持续发展。 1.2 能源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公司为一级管理单位,各车间和职能部室为二级管理单位。
1.3 本制度规定公司用电、用水、用油、燃料及原辅料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 1.4 本制度适用围为:公司各部室及各生产车间的节能管理。 2 原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管理规定
2.1 供应销售部采供原燃料煤质量指标,见表2-1《原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
表2-1 原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
指标质量 名 称 全水Mt% 水Mad 原 料 煤 挥发分Vad% 灰分Aad 硫Sad% 氢Had%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 固定碳FCad 焦渣特征 流动温度FT 注:我公司现在用燃料煤和原料煤是同一种煤。 2.2 原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考核细则
原则上供应销售部采供原燃料煤质量指标必须满足装置生产工艺要求,主要质量考核指标为两项,既为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在保证采购费用不超标的前提下,采取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为生产系统采供质优价廉的原燃料煤,最大可能的降低生产成本,具体考核管理办法依据质检中心煤质分析结果。
2.2.1 当月原燃料煤全部达到合格品时,一次性奖励供应销售部3000元。 2.2.2 当月原燃料煤全部为不合格品时,一次性处罚供应销售部3000元。
2.2.3 当月原燃料煤水分、灰分平均值任何一个指标超出规定指标值2个点时,对供应销售部进行加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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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10.00 ≤3.50 >35.00 ≤8.00 <2.50 / >24.50 / / ≤1280 -
2.2.4 依据原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及质检中心煤质化验报告单,判定一次不合格煤样,考核供应销售部100元。
2.2.5 奖惩兑现计算办法:供应销售部奖惩金额=当月原燃料煤合格奖惩金额﹣(不合格煤样考核100元×不合格煤样次数)。
2.2.6 当月奖惩金额为-6000元以上时,除严格按照考核金额兑现外,同时追加考核供应销售部部长500元。
2.2.7 有关原燃料煤质量出现问题(水分、灰分、灰熔点),确因煤矿供应问题,采购合同中已作明确说明的,供应销售部门需向安全环保保卫部和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汇报,按公司领导批示意见执行考核。
2.2.8 考核单位行政一把手的同时,副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3 煤水电油能源消耗指标管理规定 3.1 我公司煤水电油消耗指标见表3-1。
表3-1 化工原料消耗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原料煤(吨/吨甲醇) 燃料煤(吨/吨甲醇) 发电标准煤耗(Kg/kWh) 原水(m3/吨甲醇) 电(KWh/吨甲醇) 柴油(吨/年) 设计消耗指标 1.60 0.78 0.317 12.16 673 / 试行指标 1.75 0.97 0.37 19.0 1000 264 甲醇(吨/吨醋酸) 0.538 0.6 CO(吨/吨醋酸) 8 0.541 0.6 原水(m3/吨醋酸) 9 1.0 3.0 电(KWh/吨醋酸) 10 36 46 备注:各单耗根据生产运行情况随时调整。此次试行建议指标根据2011年4月和5月份的生产情况初定。 3.2 原料煤生产甲醇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3.2.1 原料煤质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标准执行,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不超标的前提下,原料煤生产甲醇单耗指标确定为1.75。
3.2.2 当原料煤生产甲醇单耗为1.73以下时,每降低0.01,奖励生产系统10000元。 3.2.3 当原料煤生产甲醇单耗为1.77以上时,每增加0.01,考核生产系统10000元。 3.2.4 原料煤生产甲醇单耗为≥1.79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300元。 3.2.5 如果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之和超过公司制定的指标时,按照煤质有效成分折算后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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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燃料煤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3.3.1 燃料煤产蒸汽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3.3.1.1 燃料煤质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标准执行,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不超标的前提下,燃料煤单耗指标确定为0.97。
3.3.1.2 当燃料煤单耗为0.96以下时,每降低0.01,奖励生产系统8000元。 3.3.1.3 当燃料煤单耗为0.99以上时,每增加0.01,考核生产系统8000元。 3.3.1.4 当月燃料煤单耗为≥1.0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300元。
3.3.1.5 如果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之和超过公司制定的指标时,按照煤质有效成分折算后进行考核。
3.3.2 燃料煤发电标准煤耗指标考核细则
3.3.2.1 燃料煤发电标准煤耗指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标准执行,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不超标的前提下,燃料煤单耗指标确定为0.37。
3.3.2.2 当煤耗为0.35以下时,每降低0.01,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3.2.3 当煤耗为0.39以上时,每增加0.01,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3.2.4 当月煤耗≥0.40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200元。
3.3.2.5 如果当月煤质平均灰分、水分之和超过公司制定的指标时,按照煤质有效成分这算后进行考核。
3.4 原水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3.4.1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3.4.2 质检中心负责绘制公司总的《水计量网络图》,建立公司水消耗总账,半年或一年对水消耗进行综合分析。
3.4.3 各生产车间对公司总体水、电节约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结合生产特点、进度计划和水电预算,制定《月用水和用电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和指标的实现。各车间技术员必须进行必要的能耗分析,当出现实际量高于计划量时,要调查原因,制定纠正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能源主管部门。
3.4.4 给排水车间应设专人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程度及供水点的使用情况,生产现场的用水设施出水口一律要用节水型阀门或水龙头控制,加强冷却水的循环管理。
3.4.5 后勤部门负责公司自来水管道和生活用水,应对公共水龙头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3.4.6 生产甲醇原水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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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1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水耗为19.0m3/吨指标执行。 3.4.6.2 当月原水消耗每降低1m3,奖励生产系统3000元。 3.4.6.3 当月原水消耗每增加1m3时,考核生产系统3000元。
3.4.6.4 原水单耗为≥22.0m3/吨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200元。 3.4.7 生产醋酸原水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3.4.7.1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水耗为3.0m3/吨指标执行。 3.4.7.2 当月原水消耗每降低0.5m3,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4.7.3 当月原水消耗每增加0.5m3时,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4.7.4 原水单耗为≥5.0m3/吨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200元。
3.4.8 生产现场供电供水部位或醒目位置,应设立节水、节电标志,提醒员工时刻注意节
约用水和用电。
3.4.9 考核责任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同时,部门副职和车间正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3.5 用电管理规定
3.5.1 坚持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电新技术。 3.5.2 质检中心负责绘制公司总的《电计量网络图》,建立公司电消耗总账,半年或一年对电消耗进行综合分析。
3.5.3 生产计划部对公司生产用电进行合理分配和调度。 3.5.4 生产甲醇电耗指标考核细则
3.5.4.1 按照公司制定1000 KWh/吨甲醇电耗指标执行。
3.5.4.2 当月电消耗在995KWh/吨以下时,每降低1 KWh/吨,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5.4.3 当月电耗在1005 KWh/吨以上时,每增加1 KWh/吨,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5.4.4 当月电单耗为≥1010KWh/吨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100元。 3.5.4.5 甲醇当月电耗=(当月外购电量+当月自发电量)/当月精甲醇产量。 3.5.5 生产醋酸电耗指标考核细则
3.5.5.1 按照公司制定46 KWh/吨醋酸电耗指标执行。
3.5.5.2 当月电消耗在41KWh/吨以下时,每降低1 KWh/吨,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5.5.3 当月电耗在51 KWh/吨以上时,每增加1 KWh/吨,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5.5.4 当月电单耗为≥56KWh/吨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100元。
3.5.6 为节约电能,车间作业区严禁使用白炽灯,逐步改用高效节能灯具,杜绝昼夜长明
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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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炉)的发放和使用。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3.5.8 各用电部门应充分发动职工,提出节电建议,并积极配合能源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搞好节电工作。
3.5.9 有关部门在计划采购电器设备时,必须选择节能产品,严禁选用高耗能设备,同时避免大马拉小车等现象。
3.5.10 考核责任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同时,部门副职和车间正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3.6 生产醋酸单耗甲醇指标考核细则
3.6.1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试行指标生产1吨醋酸耗甲醇0.6吨执行。 3.6.2 当月甲醇消耗每降低0.2吨,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6.3 当月甲醇消耗每增加0.2吨,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6.4 当甲醇单耗≥0.63吨/吨醋酸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200元。 3.6.5 考核责任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同时,部门副职和车间正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3.7 生产醋酸单耗CO指标考核细则
3.7.1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试行指标生产1吨醋酸耗CO 0.6吨执行。 3.7.2 当月CO消耗每降低0.2吨,奖励生产系统2000元。 3.7.3 当月CO消耗每增加0.2吨,考核生产系统2000元。
3.7.4 当CO单耗≥0.63吨/吨醋酸时,同时追加考核生产计划部部长200元。 3.7.5 考核责任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同时,部门副职和车间正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3.8 柴油年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3.8.1 柴油消耗主要用于锅炉开停车及气化烘炉,车辆加油不在生产装置消耗考核之(叉车、装载机及推煤机燃油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3.8.2 根据同行业锅炉开停车和气化炉烘炉消耗柴油定额依据,确定我公司柴油消耗定额:240T锅炉每次开停车点火用油30吨,气化烘炉3吨/次,全年每台锅炉开停按4次核定,气化更换工艺烧嘴周期按45天核定,全年生产用油共计264吨。气化正常烘炉可采用驰放气烘炉,节约柴油。生产部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合理制定开停车次数和缩短开停车时间。 3.8.3 全年柴油消耗除去外界影响和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外界晃电、外界停水、断电,突发自然灾害等),柴油消耗总量控制在264吨之,每节约1吨,奖励生产系统1000元,每超出1吨,考核生产系统1000元,具体奖惩在年终一次性兑现。 3.9 各类化学化工辅料消耗指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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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各类化学化工辅料消耗指标见表3-2。
表3-2 各类化学化工辅料消耗指标 (kg/吨甲醇)
序号 车间 名称 助熔剂(CaO49.7%) 絮凝剂 分散剂 1 造气车间 碱(NaOH42%) 水煤浆添加剂 丙烯 精甲醇 烧碱 磷酸三钠 碘化铑 2 合成车间 固体碘 氢氧化钾 次磷酸 57%HI 乙二醇 氧化剂(次氯酸钠) 还原剂(亚硫酸氢钠) 阻垢剂 给排水车间 脱盐水 浓水阻垢剂 非氧化性杀菌剂 盐酸 烧碱 氨水 3 液氯 循环水 阻垢缓蚀剂 杀菌剂 絮凝剂 助凝剂 氧化剂(次氯酸钠) 中水回用 还原剂(亚硫酸氢钠) 柠檬酸 非氧化性杀菌剂 阻垢剂 柴油 4 热电车间 联氨 氨水 5 空分车间 T46 润滑油 T32 润滑油 指标 12.8 0.009 0.36 2.09 8 0.4 3.2 0.201 0.006 0.00018kg/吨醋酸 0.18 kg/吨醋酸 0.3 kg/吨醋酸 0.02 kg/吨醋酸 0.36 kg/吨醋酸 暂未定 1600 68 68 68 40.8 1600 1600 72 0.544 90 1.8 1.8 150 90 68 68 54.42 全年用量(吨) 2560 1.8 72 418 1600 80 640 40.32 1.2 0.036 36 60 4 72 320004 13596 13596 13596 8160 320004 320004 14400 10800 18000 360 360 30000 18000 13596 13596 10884 备注 生产醋酸 生产醋酸 生产醋酸 生产醋酸 生产醋酸 生产醋酸 暂未定 见3.8 暂未定 暂未定 暂未定 暂未定 - -优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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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ala RL 220润滑油 6 质检中心 化学试剂及杂品 3.9.2 各类化学化工辅料消耗指标考核细则
4.16万元/月 50万 暂未定 企管定 3.9.2.1 各类化学化工原料采用当月盘库,当月统计,各车间建立消耗台帐,每半年统一由生产计划部、各车间盘库、核算,核算出半年消耗,根据半年实际甲醇产量计算出半年平均消耗值,依据供应销售部每年初提供的成本核算部计划价格方案进行考核。
3.9.2.2 考核计算办法:单项指标费用=(半年单项平均消耗值-单项消耗指标)×半年实际甲醇总产量×计划单价。
3.9.2.3 车间消耗费用=各单项指标费用相加。
3.9.2.4 考核兑现办法:车间半年消耗节约费用,节约费用的10%直接奖励到车间,车间半年费用超支,考核车间超支费用的10%,如果车间超支费用大于5000元时,追加考核车间主任1000元。每半年兑现一次。
3.9.2.5 质检中心费用核算依据财务部半年核算金额为准,考核办法和车间相同。 3.9.2.6 注:考核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的同时,副职按同等比例的60%执行。 4 附则
4.1 本试行制度由安全环保保卫部负责解释。 4.2 本试行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4.3 本试行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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