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及其特点
中国的城镇化之所以能够引起世界瞩目并对人类进程产生影响,根本原因有两条:即速度快、规模大。从1949年到1978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0.6%微升到17.9%,30年间城镇化率增长7.3%,年增长率不足0.24%;从1978年到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7.92%迅速提升到51.27%,年增长率超过1%,城镇总人口由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数据显示,到2025年,大约有10亿中国人将入居城市,届时中国将会出现大约221座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其中包括23座5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而在目前,类似规模的城市在欧洲也只有35座。专家预测,我国已进入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黄金期。到2030年,大概有3亿多农村居民移居城市,同时,农村人口将减少1/3以上,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将“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城镇化自此将步入新的发展期、调整期。假使对过去几十年我国城镇化的状况做一客观剖析研判,不难发现,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快则快矣,好则不好。
1.“半城市化”。
早在2006年,社会学者王春光先生即尝试用“半城市化”概念来分析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融合问题。他认为,“半城市化”是一个介于回归农村与彻底城市化之间的状态,它表现为各系统之间的不衔接、社会生活与行动层面的不融合,以及在社会认同上的“内卷化”。后来,他将这一观点进一步补充发挥和完善,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人们一般认为,“半城市化”这个概念,最能够准确描述和概括当下中国城镇化的真实状貌。大部分的历史时间中,“不是经济嵌入在社会关系中,就是社会关系嵌入在经济系统中”。纯市场的独立存在,势必会对社会系统乃至文化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损害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以博兰尼的理论反观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过程,以及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的关系,就会发现,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一直被视为纯粹的就业者和劳动者,只能在城市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实现非正规就业,有限参与城市的劳动分工,而很难进入主流劳动力市场,也难以与城市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有效对接并融入其中。王春光先生具体解释了“半城市化”概念的三层含义:一是城市各个系统之间的不整合不衔接,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市场系统与社会、体制和文化之间的不整合;二是社会不整合,表现为不同城市人群在生活、行动等实践层面之间的相互不融恰、隔绝与排斥等;三是心理上的排斥、歧视与不认同。这个见解,等于是对博兰尼的理论做了注解。美国学者P•H•廖塔、詹姆斯•米斯克尔也曾讨论过“半城市化”现象,含义大致包括三层:一是流入城市的是那些难民,他们根本没有生活机会和希望;二是他们会在城市中长期生活下去;三是他们生活在城市贫民窟里,那里成了社会动荡的沃土和类国家(即暴力滥用)。他们分析道:“半城市化的各种背井离乡的人口,也有可能形成其他一些黑暗地带。现在有数千万的难民生活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苏丹以及非洲大湖地区的永久性的营地里。这些人口密集的名副其实的贫民窟(那里的生活没有机会,没有希望)会自行演变成类国家,成为动荡的沃土”。显而易见,这两位美国学者的“半城市化”概念,内涵所指有着特定对象,与王春光的“半城市化”概念大为不同。王春光先生主要是基于博兰尼的社会整合理论、剖析中国城镇化的不彻底性,主要针对的是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后的分离、排斥和不融合状况。在后来的研究中,他进一步把“半城市化”分析外延框定在市民权、日常交往和社会认同这三个层面。其缘由就是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缺乏完整的市民权(而不是“公民权”,因为,中国的公民权往往被市民权所取代);日常生活中存在着经常性互动和交往障碍,与城市社会处于事实上的隔离状态;和城市人口之间存在相互之间的不认同。应该说,这样的分析判断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半城市化”状态,是一种非正常的城镇化状态,它对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变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仅此而言,这种不彻底的城镇化,会从整体上拖滞我国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并大大降低它的质量。
2.“碎城市化”。
主要指的是要素转移的零碎化。从人口的流动与迁转角度看,30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依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姑且称之为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三步曲”:首先是土地的城镇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模扩大,城市个数由1978年的193座增加到2012年的658座。全国各类建设用地数量持续增长,高峰期每年多达几百万亩,占用的都是优质耕地。比如北京市,本世纪以来,每年城市用地要消耗掉60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半澳门的面积。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圈地运动”永无休止,大饼越摊越大。但全国各地存在一个十分普遍而又怪异的现象,就是把土地“摊”走,把人给留下,因此出现了相当普遍的人地分离情况。用低价“摊”走的土地修造的房子叫“商品房”,可以名正言顺地高价出售;农民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造的房子叫“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规模庞大的“城中村”景观,十分准确地反映出我国城镇化特定阶段“只要土地不要人”的事实。其次是劳动力城镇化。数以亿计由乡入城的“农民工”,由这一独特的称呼即可判定,他们的构成十之八九是青壮年男女劳动力。农民工举家迁移,或称“复数迁移”所占比重较小。。他的结论是,“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而这种没有家庭全体成员参与的完整意义上的人口迁移,恰恰是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主因,也是城镇化的一个动因。三是家庭城镇化。由于“只要土地不要人”,“不要妇孺要壮丁”这两个阶段持续时间过长,累积的矛盾过多,以举家全迁亲情团聚为特点的“人口城镇化”阶段会加速到来。作为其伴随物,农村教育城镇化自然会相伴而来,“民工流”之后必将是“学生流”。当然,要素的零散转移或许是基于“国情”,迫于无奈,未必一定是政府当局有意为之。但在客观上却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伤害。它与“半城镇化”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因为要素转移的不同步、不衔接、不连贯、不彻底,因而出现了不真实的城镇化(亦即“伪城镇化”)或“不完全的城镇化”;因为“半城镇化”,这个半化不化的过程即对农民的整体利益构成肢解,构成城乡两头的双重盘剥。“半城镇化”的农民总为土地、就业、社会保障等等基本生计问题所困扰、所纠结,但最为伤神的恐怕还是子女的正常教育问题。因为,唯有孩子的教育最最耽误不起。
3.“被城镇化”。
前两条反映的是城镇化的不彻底、不连贯性;这一条体现的则是城镇化的非自愿性、被动性。总体上说,城镇化并未违逆农民的根本利益,迫使他们做出情非所愿的抉择。事实上,大多数农民能够看到城镇化的趋势及其潜在好处,因而对其持欣喜、合作、支持的态度。也有一部分人是在缺乏思想准备的前提下,稀里糊涂被卷入城镇化浪潮中来的,他们一般持有半推半就、亦喜亦忧、谨慎参与、留条后路的怀疑观望态度。顺则外出打工赚钱,不顺则回家种田养家。。再有一部分是城市近郊的农民,他们大概是最不情愿“被城镇化”的农民。因为他们是农村的头,城市的尾,城乡好处两头沾,是农民阶级中最滋润、最悠闲、最有机会先富的一个阶层。但恰恰是他们成为城市扩张过程中首当其冲“被城镇化”的对象。“被城镇化”所反映的是城镇化进程中政府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一方主动、一方被动的矛盾关系。两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基本上是前者获胜后者妥协。也有不妥协的时候,则会出现强征、强拆、强迫就范的纠纷案件,甚至引发群体事件。也许这是一个无解的悖论,一个无法使矛盾根本化解的二律背反。。失地无异于失业。便有身份贱卖和权益盘剥的感觉,心理很不情愿。从政府的角度看,“圈地”属于不得不圈。城市人口在增加,城市规模在扩大。满足新老市民日益增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需求,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城市外延的扩展,是现实的需求,而非政府的主观臆断。问题似乎又还原到“半城市化”状态上来。政策不配套,只取不予或多取少予,不能对失地农民长久的、可持续的生计作出安排,把他们悬在城市的半空,“被城镇化”的农民就会生出“被欺骗”、“被拐卖”的感觉,抵触情绪在所难免,对有效推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就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李强先生据此提出“主动城镇化与被动城镇化”的见解,颇具说服力。“被动城镇化”往往非民所愿。政府有动力,农民没动力,肯定是不行的。怎样实现从被动城镇化为主向主动城镇化为主的转变,乃是政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教育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教育,大致包含三部分内容,针对的是不同的教育对象:一是老一代农民工,主要是转岗就业再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类劳动技能培训和城市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等教育;三是农村学生的基础教育。何清涟先生曾讲,农村和城市的区别不仅只体现在物质生活水平上,“从根本上说,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其实是一个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差别。”在进行现代化的社会里,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消除城乡隔阂。所谓城市化,实际上就是一次从文化价值观念上消除城乡隔阂的革命”。“对中国来说,最大的难题在于如何将农村纳入现代化进程中,而不是让城市文明被农村文化所吞没。”那么城镇化对农村基础教育到底带来哪些影响?怎样估价它的利弊得失呢?
(一)“乡土化”与“城镇化”之争。
城镇化为教育公平提供了契机。我国教育不公,突出表现为城乡教育的非均衡发展。而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则主要表现为硬件教学设施、教学环境和师资质量的差别上。专家学者对此已经有了相当充分地研判论证。但对如何消除教育不公,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却见仁见智,看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乡土化”和“城镇化”两种模式之争。“乡土化模式”主张,农村教育当以服务农村建设为本,课程设置以及所有教学过程,都应紧紧围绕农村实际,基于当地生产、生活需求,培养学用一致的实用型人才。从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到,再到现今的教育理论界,这种教育理念一脉相承,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些革命家、政治家和教育理论家,农村学校首先培养农村建设人才,天经地义。因此,他们大多持有立足乡村办好农村教育的理想,不情愿、不希望城市风气熏染乡村生活,正如不希望农村孩子因为读书而逃离乡村以至厌恶和排斥乡村一样。早在1926年,大教育家陶行知即撰文指出:“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它教人离开乡下往城里跑。它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它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它教人分利不生利。它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它教富的变成穷的,穷的变得格外穷;它教强的变成弱的,弱的变得格外弱。前面是万丈悬崖,同志们务必把马勒住,另找生路!生路是什么?就是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无独有偶,与中国国情十分相似的近邻印度,也有过类似的对乡村教育可能被城市化的不满和声讨。甘地总理曾经对现代学校教育有过言辞激烈地批判:现代教育不能使年轻人学会任何在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东西。……“当年轻人从学校回到生养自己的地方以后,对农业却一无所知。不仅如此,他们还从心底蔑视自己父辈的职业。现代学校的一切事情,从教科书到毕业典礼,从来不会使一个学生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感到自豪。他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远离自己的故乡。教育的整个目的就是使他和他的生活环境格格不入,就是使他不断疏远这种环境。对于故乡的生活,他一点儿也不感到有诗意。村庄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陌生。他自己祖祖辈辈所创造的文明在他的眼里被看成是愚蠢的、原始的和毫无用处的。他自己所受的教育就是要使他与他的传统文化决裂。”近年关于振兴农村教育的理论著述中,有一批成果的思想内涵目标设计与上述观点相吻合。面对城镇化浪潮的猛烈冲击,他们主张要脚跟牢把,意志坚定,排除万难,重振农村教育秩序。硬件上力争达到“同城待遇”,但农村教育一定要姓“农”,教学内容上应与“农”字关联,办学场地上一定要在乡不在城,近农而非离农。“城镇化”模式主张,基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原则,农村教育应该让农村学生接受与城市学生相同的教育,接受先进的城市文化,体现城乡教育从内容到形式的无差别性。在城镇化背景下,则要强调“离农教育”而主要不是本土教育,以帮助学生适应未来的城市生活。有人则认为,我国目前的农村教育模式本来就是单一的城市化模式,表现为城乡学校课程、教材、高考试卷等等的完全相同,且都以应试教育为目的,并未反映教学内容及培养目标到底为城为乡。但近年的研究则给予城镇化新的内涵,认为,迅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把农村教育既有的秩序打乱了,农村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大变化,就是生源大量流失,学校没学生可教。突出的矛盾不是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而是给谁教、有无学生可教的问题。“人走不中留”,学生大多是流向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学校,农村校变成了“空壳校”。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变局,他们主张,要实现农村教育城镇化,使农村教育的主阵地由偏远落后的乡村,逐步转移到中心镇或县城镇。这种性质的“城镇化”,首先就是指农村学生进城。因为它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向城流的总体路径及流向相一致,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及教育公平有好处。
(二)教育获得的代际传递模式的偏移。
“文化再生产理论”的代表人物,法国的布迪厄和英国的伯恩斯坦、迈克尔.扬,通过对教育如何以语言、价值、知识、习俗、性情倾向等来确保文化的再生产,进而实现经济的社会等级结构的再生产过程的研究得出结论,以学校为主要代表的教育文化传递结构并不是文化公平和中立的传递者,它们在传递、再生产文化的同时,也再生产了不平等的阶级结构和社会关系,并因此维持和再生产了社会不平等。布迪厄曾提出了由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后来又补充了符号资本,作为对前三种资本的认同)构成的著名的三种形式的资本理论。他对文化资本作了如下定义:文化资本是指借助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并可以通过教育证书的形式予以制度化。不同的阶级或阶级集团在文化资本的分配方面是不平等的,因而,这些不同阶级出身的学生在学术市场上获得的利润(即学业成就)也是不平等的。“在剔除了经济位置和社会出身的因素的影响后,那些来自更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的学生,不仅有更高的学术成就率,而且在几乎所有领域中,都出现了与其他家庭出身的学生不同的文化消费和文化表现的类型。”文化资本对后代影响的基本路线,是从父母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存量开始,然后步入一个良性循环过程,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一样凝聚着社会不平等,但比较而言,前者的传递作用更具隐蔽性。布迪厄不仅揭示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的显性的和隐含的关系,指明了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存在巨大差异,并认为这种不平等传递的被人们都视为理所当然、心甘情愿接受、却大大“误识”的隐蔽方式,乃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而且指出,由于“惯习”的存在,处于劣势资本背景的学生会出现对全然外在的、陌生的符号的适应困难。。他把家庭环境或家庭资本区分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种形式。物质资本是由物质领域的变革所创造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人力资本是由人的变革所创造并给人们带来能够以新的方式行动的技术和能力;而社会资本是由人际关系中的变动所带来并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便利。他特别强调社会资本对教育成就的影响。。科尔曼还把社会资本作了进一步的区分,以阐释这种形式的资本对教育成就产生怎样重要的影响。总体来看,“文化再生产理论”和代际资本传递理论,都是在探讨导致教育获得的不平等的关联因素。如果把这些直接的或间接的、自身的或外在的、先赋的或后致的关联因素统统称之谓不同样态的“资本”,那么,谁拥有的这些“资本”越多,谁获得的教育机会及学业成就也就越多。这些“资本”又可以称之谓学生的“教育背景”。《科尔曼报告》所得出的结论是令人诧异的:影响美国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学业成绩巨大差异的因素中,最不重要的是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在设备和课程上的差异,其次是教师素质上的差异,最重要的乃是学生的教育背景(即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等结构因素)上的差异。如果今天我们去做类似的城乡学校对比调查,也许能够得出近似的结论。对大多数农村学生来说,真正影响他们学业成就和发展机会的,往往是他们的“教育背景”。“教育背景”的优劣,决定了他们获取“社会资本”的多寡。笔者以为,教育城镇化的意义正在这里:它改变不了过去,可以改变未来;改变不了家庭背景,可以改变教育环境。学生由乡向城的流动,意味着由边缘地带向城市主流文化、主流社会、主流教育阵地流动,其结果将是教育获得的代际传递模式发生革命性偏移:由农民向市民、由乡土文化向城市文化,总之,是由传统向现代偏移。它的可能的消极面,是农民子弟的离乡离土导致来自父辈的农业劳动技能、经验、价值观等涉农教育内容在代际传递中的流失;但它最大的好处是,在社会变迁中,在文化再生产中,农民子女未来的职业身份、社会层属等不依“农”字号“家庭背景”而完全复制、世代复制。教育的区位流动,有望导致社会职业与阶层的流动。这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解释农民对于乡校衰落城校兴隆学生向城大量流动现象所持的默认、赞成态度的多,而持抱怨、抵制态度的少的原因。一种可能的逻辑假设是:社会流动可以增加农民子弟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存量、进而改变他们的生存与发展境况。
(三)城镇化为实现城乡教育均衡提供了契机。
。数十年的制度惯性,迫使人们盲目顺从既存制度,而忽视了对制度自身缺陷的应有反思,甚至丧失了对残缺制度进行变革的激情与能力。当制度的惰性与保守性足够强大,对一切内部改革形成一种顽强的自我保护性的拒斥的时候,唯一有效的方式,便是凭借一种更为强大的冲击力,首先从外部打开一个缺口。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化自身正好具备这种攻破城乡教育壁垒的强大冲击力。新型城镇化强调要以人为中心,实现人的城镇化。农民工进城不等于农民的家庭进城。国际人口迁移的一般规律是家庭移民化。中国人口流动和迁转的一个特点却是“半城镇化“,即劳动力进城,非劳动力留村;父母进城务工,子女留村读书。笔者把这种只有部分(1/3、2/3或是1/2)家庭成员流动迁移的现象称为“离散式转移”。这种转移本身就带有伤别恨离的悲情色彩。“城市化的实质,是消化城乡差别,实现社会转型”。樊纲更直白地说,城市化的本质是把原来不属于城市的东西“化”过来。是农业劳动力转变为工业服务业劳动者的过程,是土地用途的转移过程。更是农民变为市民的过程。简单地说,城市化就是农民进城的过程。问题在于,“半城市化”或“离散式转移”引发的“农村教育并发症”,已经再也无法用传统的体制模式疗治它。。其中,0-5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6-11岁的留守儿童比例为32%。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前者患有“留守综合症”,后者患有“入城悬空症”。但既有的制度安排,无力化解如此突出的教育矛盾。当”人的城镇化”成为一种国家发展战略的时候,以人口的流转迁徙为表征的城镇化,为处于困境中的农村教育带来了希望。城镇化将成为打破城乡教育分治壁垒,冲破冰冷僵硬的户籍樊篱的最强有力的工具。农村教育城镇化,乃是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农村孩子大量进城就读,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创造了契机。正象农民工“候鸟式”“钟摆式”迁移终将为“举家迁移”所取代一样,“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也终将因为他们家庭向城镇迁移而进入城市、落脚城市并名正言顺地成为城市学校的一分子。
李期 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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