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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将小孩抚养权作为家庭财产分配?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一般不判决共同拥有,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可准予夫妻共同或轮流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随父方生活。离婚后,对未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以母亲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予尊重。

法律分析

可以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是具体归夫妻双方的一个方拥有,不会判决抚养权共同拥有,但是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和有利成长,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法院是准予的,所以离婚后通过协商是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双方之一,但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允许夫妻共同或轮流抚养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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