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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时间:2024-02-2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一、北京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北京市土地出让金标准是:1、初审。享受房改政策的房改房上市交易需要交纳出让金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按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计算、收取土地出让金。2、地籍调查人员根据所提交的房屋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到现场调查。3、地籍测绘人员现场测绘宗地图,实时更新地籍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准确分摊土地面积,不能准确分摊土地面积时,在备注栏内注明。4、属经济房、集资房等划拨用地上市交易需要交纳出让金的,地籍调查人员将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分摊面积交土地利用科,由工作人员按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5、审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地籍调查、确认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权属审核后,我局工作人员打印土地使用证,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4)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6)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7)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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