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件封存及返工管理规定
注塑件封存及返工管理规定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注塑车间各班组对封存产品的处理程序以及对各班组员工进行返工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注塑车间。
二、职责、品质部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使用外购物资时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重大质量问题进行停用并封存。
、仓库负责协助品质部组对已封存的注塑件做好“待处理”标识,停止发货。
、品质部负责对已封存的注塑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交相关的调查报告或处理意见。
、各责任班组要积极配合品质部处理封存产品。
、品质部负责对可以解封的注塑件进行解封并跟进处理进度。
、品质部负责通知仓管员对解封产品的发放。
三、内容流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封存 确认 处理有质量问题产品(返工或报废产品) 重新检验 解封产品、产品的封存、停用和后处理。
、当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的产品存在着质量问题或怀疑存在质量隐患时,品质部有权封存有问题产品;检验员必须记录所封存产品的数量并报主管处。
、仓管员在接到停用或封存通知后,必须立即对库存的同一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封存,并贴上封条隔离合格品区域,停止发货。
、封存停用通知应注明所封存物资物料名称型号、物料代码、班组、封存原因及制品处理方法。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班组在未接到品质部相关的处理意见或解封通知前,不得私自解封产品或返工处理产品,必须在品质部确认后才能解封处理产品;在处理封存产品时,必须把合格品与废品(或待处理品)严格区分开来摆放,并由品质部进行确认。如在处理封存产品时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把废品当待处理品或合格品,车间主管、领班、员工将按每人每次1000元罚款。
、对于封存、停用的注塑件,由品质部负责调查不合格的原因,在必要时,班组协同调查,并在三天内给出相关的处理结果;各班组在品质部给出处理结果后,必须在三天内处理完封存的产品,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处理,必须上报品质部并申请延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封存产品并没有申请延迟处理的,将按每次处以对应领班50元罚款。
、在处理封存已入库的产品时,必须先上报品质部,由品质部调查清楚问题原因通知仓管员后,仓管员才能允许注塑班组的员工到仓库进行对封存产品的处理工作,在没有接到品质部通知前,仓管员有权拒绝注塑班组员工到仓库进行处理封存产品;如仓管员在没有接到品质部通知前私自允许注塑班组入仓库处理封存产品的,将每次处以仓管员50元罚款;如注塑班组员工在没有得到仓管员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仓库进行处理封存产品,将每次处以对应的领班及员工50元罚款;在处理入库封存产品时,必须由负责人先在仓管员处开领料单,再到仓库把要处理产品领到仓库外处理,处理好的产品必须由班组负责人检
验合格才能重新入库,;返工员工必须在返好的产品合格票上盖上自己的工章,否则每次处以30元罚款;处理好的产品由负责人找开领料单的仓管员清点入库,仓管员必须作好标识,把已返工产品与封存产品严格区分开来;检验员必须跟踪本班处理封存产品的情况及检查处理后的产品质量。具体流程如下:
发现质量问题 品质部发处理通知到仓管员 班组负责人开领料单 班组领出产品处理 班组员工在处理好的产品合格票上盖章 负责人检验后找仓管员重新入库 仓管员清点产品并作好标识 重新入库、解封办法、对于封存、停用的注塑件,由品质部确认后,经班组处理并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解封产品。
、解封产品由品质部负责通知仓库可解封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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