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应付工程项目潜伏的环境和安全事故或紧迫状况,依据《应
急准备和相应程序》,特拟订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
1、 本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所指的主要潜伏事故和紧迫事件包
括: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地震、雷击、触电、台风、洪涝、中暑、 食品中毒等。
2、 应付工程项目潜伏的环境和安全事故或紧迫状况,要点在于
预防。在工程项目施工中, 项目部应确立设置要点环境要素和危险源 的岗位和地区潜伏紧迫事件的预防点。
3、 可能发生潜伏事故和紧迫事件的岗位人员一定进行培训,考
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 对可能发生潜伏事故和紧迫事件的地址和设备,项目部应按
国家标准进行表记。相应设备、岗位的操作规程应明示,并作记录。
5、 在可能发生潜伏事故和紧迫事件的地址和设备,应配置必需
的应急设备、器械(如灭火器) ,按规定寄存并表记,按期检查。
6、 项目部应拟订针对可能发生潜伏事故或紧迫事件的应急响应
方案。内容应包含: 针对可能发生潜伏事故或紧迫事件所采纳的应急 处理举措;追求第三方救助的通信联系方法。 项目部应组织全体施工 人员对应急相应方案进行培训和演习。
7、 紧迫时间发生时,事故发生现场应立刻报告工程部和企业。
工程部应立刻招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工程项目应急管理的制度
8、 发生紧迫事件的现场,应立刻投入紧迫事件的办理,如暂停
施工、临时封闭设备等,防备局势进一步扩大。
9、 工程部应研究办理方法,负责指挥抢险,同时向政府、公安、
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并向社区和四周属区通告。
10 、 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不测紧迫事故,发现者除立刻采纳相应
举措外,应立刻通知值班人员并逐级上报。
11 、 如遇特大环境紧迫事件,如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时,可
以要求第三方救助。
12 、 事故发生后,企业以及工程部应组织事故检查办理,形成
事故检查办理报告,向总企业和有关部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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