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国家或地区) (出国境事由)。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及注意事项》。我承诺,在国(境)外期间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承诺人签字: 提醒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提醒单位和相应主管部门(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各留存一份。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及注意事项
1.出国(境)人员须认真遵守出国(境)人员纪律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因私出国(境)人员不得携带内部和国家秘密文件(含复印件)、技术资料、图纸、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电子载体等。如发现携带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当及时交由我驻外使(领)馆保管。
3.在国(境)外任何场合都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私人通信、打电话、拍发电报等不得谈及内部事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4.在国(境)外遇到警方盘问或有意套问内部情况等无理行为时,要周密考虑,谨慎从事,不得随问随答或有问必答,应拒绝回答无关的问题。必要时应尽快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5.在国(境)外所携带的行李经过运输过程后,应即时检查有无异常迹象。在旅馆住宿期间,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有锁被撬、箱内东西被翻乱等迹象,要立即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6.遇到或察觉外国情报机关采取政治毒害、物质利诱、色情勾引、栽赃陷害、寻找把柄等手段威胁、讹诈、策反时,要站稳立场,冷静应对,巧妙处置,并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7.不随便要求外方提供内部资料或实物,如对方友好人士主动赠送,应将资(材)料送至我驻外使(领)馆,请信使捎带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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