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 201408
题目 钥匙和锁具管理制度 修改日期 201407 页数 1/2
一、 管理职责
1、 保卫处负责监管全院钥匙与锁具配置与管理。 2、 后勤保障部协助完成钥匙与锁具的配置。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门锁、钥匙的管理,未经本部门负责人和保卫同意员
工不得撬锁(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应报保卫处)
二、 领、配钥匙程序:
1、 各使用部门向动力维修科提交配置钥匙申请,详细注明部门、房号、数量。 2、 动力维修科完成配置后通知使用部门领取并记录。
3、 钥匙、锁领用后由使用部门落实到使用人,妥善保管,如钥匙遗失有可能造成重大
损失的,应调换锁。
三、 部门加锁、修锁、换锁办理程序:
1、 加锁、换锁须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加锁、修锁、换锁集体由动力维修科实施。
四、备用钥匙管理:
1、 为应对院内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任何医疗、办公区域门锁钥匙均需留有备用钥匙,备用钥匙采用楼层平面模板方式制作,后勤保障部门负责钥匙模板的制作。 2、备用钥匙保管于BA监控室内金属柜中,由保卫处负责监管。
3、保存备用钥匙的金属柜使用密码钥匙与锁双重管理,密码由保卫处保管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监控室办案人员需及时联系保卫处开启柜门,启用备用钥匙。 4、钥匙柜一经开启,需记录并及时更换密码。
类别 后勤管理 编号 HQ-
生效日期 201408
题目 钥匙和锁具管理制度 修改日期 201407 页数 2/2
5、各病区、诊区护士长科保留一套本区域备用钥匙模板。
6、如发生加锁、换锁行为,需及时将新钥匙交保卫处备档,由动力维修科复制以便更新备用钥匙模板。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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