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后付款,一般不允许。但增值税发票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对方不付款,发票不能随意作废。作废需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开具日期为当月方可作废。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废,之后不可作废,只能红字冲回。办理红字专用发票需前往国税窗口,取得相关证明后方可开具,进行冲回销货处理。
法律分析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很荣幸为您解答。不可以先开票再打款的:一般不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但是增值税发票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发票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需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发票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
拓展延伸
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的先后顺序:如何正确操作?
在进行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时,正确的操作顺序至关重要。首先,确保在交易完成后尽快开具发票,以便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接下来,与对方商议并确保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以避免延误或纠纷。在款项支付前,核对发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一致,确保发票金额、内容和税务要求符合规定。然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完成款项支付。最后,确保保存好发票和支付凭证,以备将来需要。遵循这些步骤,可以确保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的顺利进行,减少潜在的问题和纠纷。
结语
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很荣幸为您解答。在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过程中,正确的操作顺序至关重要。确保及时开具发票,并与对方商议好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在支付前核对发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一致,并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最后,妥善保存发票和支付凭证。这些步骤将确保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的顺利进行,减少潜在问题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从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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