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及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参加重要作业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验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检查安全危险源控制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的执行,对不合格项进行评审处置。
参加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对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现场的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督促并协助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参加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
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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