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
1.第一步: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2.第二步:通过选举方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方法。
3.第三步: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第四步: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第五步:分发选票。
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第六步: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第七步: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
8.计票。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以上是关于村委会选举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