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养殖场占地至少在10亩以上,圈舍建筑面积占全场总建筑面积的70-80%。2、原则上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化平面布局图。3、根据动物防疫要求合理布局场地和建筑物。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严格分开,各区之间设置有效防疫隔离带。4、生活区应设置在场区的最上风向。5、管理区须设有饲(草)料房、饲料加工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6、生产区大门口设立门卫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布局合理,分阶段分群饲养;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七十七条 执法人员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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