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
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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