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