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行为人需故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背住宅内成员意愿且没有合法依据。侵入方式多样,不一定需要使用暴力。
法律分析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自诉可以吗
1、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所保护的公民相应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都依附于住宅的财产权利。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侵入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
结语
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侵入或不退出他人住宅,客体要件是侵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客观要件是实施非法侵入行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明确,对于侵害公民住宅权益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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