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应办理注销未办理的,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司黑名单、法人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7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确定罚款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类型、规模、违法情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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