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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征地补偿款未发放的解决方法

2020-04-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征地补偿款未能发放时,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首先,他们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但若协调无果,则可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不服,农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农民征地补偿款未发放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因此,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农民征地补偿款应当及时足额发放。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农民征地补偿款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发放;逾期不发放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导致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农民征地补偿款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农民征地补偿款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的解决方法包括:按法律规定,由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放;如果发放不及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时,当事人可以先尝试与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如果协调无果,当事人可以进一步寻求法律解决途径,包括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寻求帮助、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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