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轻松离职,离职员工不受合同约束

轻松离职,离职员工不受合同约束

2021-10-1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需要有证据支持,如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相关证据和申请书,仲裁委会将下达裁决书。请专业人士指点,自行处理劳动案件同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若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途径,保障离职员工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途径有多种,以确保离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达成共识并签署解除协议。其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员工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如雇主严重违反劳动法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离职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雇主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或福利,以保障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

结语

在解决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的问题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要求支付工资。首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其次,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应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律程序,保障离职员工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