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解散公司,但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上述股东才能提议解散公司。
一、股东有什么退出方式
股东退出方式,一般如下: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5、解散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开始清算。
三、股东提出解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申请股东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3、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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