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清算义务人处理。清算义务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清偿债务,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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