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有: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