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在校被同龄学生侮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要求,因为未成年人在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会受理的,具体的赔偿根据具体个案而定。
一、学校监护人是学生吗
学校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被恐吓受到精神伤害要怎么办
被恐吓受到精神伤害,可以报警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发送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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