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较多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财产不足则需要协商或诉讼解决。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可获得适当帮助。如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可对其进行少分或不分处理。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
(2)若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做出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分摊;若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
(4)若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
(5)若出现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6)若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给该方。若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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