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对房屋赠与规定了五个步骤: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1)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2)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3)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