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住房转让的审批权尚未明确规定,但土地管理法的变化表明对集体土地管理趋向严格。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但并无法律禁止买卖、出租房屋。
法律分析
1、不能
2、关于宅基地上住房转让的审批权尚未见明确的法律规定,1986年及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规定,仅表述为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并未明确规定为转让行为的审批权。但土地管理法中审批权限的变化,可以反映出来的倾向却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趋向严格。
3、一般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因为集体成员本身就是该集体的一员,对于该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本身从宏观上就享有,只要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的购买行为,都应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农村村民买卖、出租房屋并无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是出卖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已。
拓展延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交易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交易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能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和农业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法买卖宅基地。违法买卖宅基地可能涉及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法律问题,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的无效性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当事人在宅基地交易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买卖宅基地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土地秩序和农民权益的合法性。
结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交易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能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和农业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法买卖宅基地。违法买卖宅基地可能涉及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法律问题,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的无效性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当事人在宅基地交易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买卖宅基地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土地秩序和农民权益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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