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能买的还迁房会受法律保护么

不能买的还迁房会受法律保护么

2023-12-1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买还迁房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还迁房的物权归属要根据还迁房的性质判断。还迁房指住户原来住房拆迁后,在原住址所盖的新房有一部分根据原住户的面积根据一定比例返还给用户住房。这一类住房如果是集体土地所建造的房屋,那就不能进行自由买卖,买房人可以根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请求解除合同。

《一》农村房改政策

一、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二、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三、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

四、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对离休干部也有优惠政策。

五、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指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条件

可以买卖的,不过有条件作为限制。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常见的安置房有三个性质:

1.统一规划建设新村

如果说,是在集体的土地上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建房,把这些房子分配给农民当做是安置房的话,这种就属于小产权房,土地的最终属性是集体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宅基地也能够自由的转让,前提就是,双方都必须是集体内部的人,否则的话,所有手续都无法通过。

2.政府划拨土地建房

这就用城中村或者是城郊村作为例子,他们被征地拆迁了之后,农民就成了失去土地的农民,所有的农业户口也会被转换成城镇户口,他们的安置房,是由政府划拨下来的,这类土地的产权归属并不完整。于是,国家也规定了,这种安置房在五年内不允许买卖,五年之后允许买卖,也必须补缴所谓的土地出让金。

3.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

就目前来说,很多地方的拆迁,提供的安置房都已经是商品房的房源,又或者是对农民进行直接的金钱补偿,农民可以选择要钱,当然也可以自由地购买住房。当农民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之后,这类房子就是完全产权,也就是允许自由买卖的。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一)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二)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三)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三》、签了合同的房子能退吗

签了合同的房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退。如果是买受人签了合同想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