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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案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2023-05-1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企业构成集资诈骗的条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本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且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其有限,因此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项日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的犯罪行为开始滋生和蔓延。这种集资诈骗不仅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还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构成本罪的人在客观上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

(一)集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和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和企业募集的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融资租赁、合资、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有把非法聚集的资金作为自己的目的。所谓自有,不仅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还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控制之下。一般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或者随意挥霍,或者占有资金后带着钱潜逃。《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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