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意思如下: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是指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其所得额未达到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可以享受的免税额度。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额达到一定数额时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限额。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根据不同省份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标准有所不同,但普遍较低,当前为每年36000元人民币。
如果个人的年度所得额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么个人可以享受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优惠政策,即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此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额-免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递进,速算扣除数随税率的增加而减少。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后果:
1、处罚款: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者虚报、隐瞒所得的,将会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涉及金额大小而定,最高可达涉及金额的三倍;
2、补缴税款:如果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或者虚报、隐瞒所得收入,将无法享受免税额,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补缴税款。补缴税款的数额根据实际所得收入大小和税率而定,需要纳税人自行计算和缴纳;
3、影响信用记录: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者虚报、隐瞒所得收入,将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甚至可能被列入税务部门的不良纳税信用黑名单,影响纳税人的日常经营和发展。
综上所述,免税额度和起征点标准是综合考虑国家的财政收支和社会公平等多重因素确定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避免利用漏洞和规避税收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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