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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子开庭程序如何规定的

2024-02-2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案子开庭程序如何规定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案子开庭程序也不是完全固定的,如果担心自己在离婚的时候比较吃亏或是诉讼带来自己不想要的结果,可以提前找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对于离婚案子开庭程序,想要详细了解并给自己提供支持的人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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