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当事人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双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一、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一般来说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1、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律师费一般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下列情况例外:
1、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
3、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二、官司打赢了律师费谁出
一般情况律师费都由一方自行承担,而只有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可能由败诉方来出,特殊情况包括:
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事仲裁案件。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来产生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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