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四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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