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项规划》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促进建筑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最终实现建筑产品的绿色化、智能化。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建筑产业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加快应用、推广信息领域的最新成果,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和信息统筹技术在建筑业中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一、发展目标
《专项规划》制定了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末,张家港市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张家港市其他地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培育1~2家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着力打造不少于6个在当地具有示范意义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综合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项目),共布局完成不少于8个(含现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全面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基本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除特殊功能需要外,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原则上全面采用钢结构;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钢结构的比重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医院、学校、场馆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钢结构比重达到15%以上。
二、分区管控
《专项规划》结合我市行政区划、功能组团划分等情况,将中心城区(杨舍镇、塘桥镇行政区范围和大新镇兴南路以南、凤凰镇西塘公路以北部分地区)作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其他城区(金港片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作为装配式建筑一般推进区域。同时,根据各片区2015-2019年五年平均施工报建面积为数据基础,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兼顾行政部门的管理需求,从区域平衡的角度出发,合理测算各分区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指标值。
三、生产基地布局
《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近几年各片区房屋施工报建面积情况,确定我市各分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建筑的新开工面积比例,结合装配式建筑分类实施指引关于不同项目类型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要求,测算我市各分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规模。根据测算,本地仍需布局1~3家新增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或对现有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产能升级改造以满足中长期发展的构件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制定了规划能够实施的组织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考核监督。通过提供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加大金融支持,来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制定了主要任务:一是要统筹规划布局,加大实施力度,二是要健全工作措施,搭建信息平台,三是要优化创新监管体系,四是要同步推进,节能绿色协调发展,五是要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六是要实现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管理信息化,七是要推进成品住房建设,八是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九是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十是要建立人才体系,强化队伍建设。
 
法律依据:
《张家港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规划(2020~2025)》 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促进建筑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最终实现建筑产品的绿色化、智能化。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建筑产业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加快应用、推广信息领域的最新成果,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和信息统筹技术在建筑业中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一、发展目标
《专项规划》制定了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末,张家港市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张家港市其他地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培育1~2家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着力打造不少于6个在当地具有示范意义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综合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项目),共布局完成不少于8个(含现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全面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基本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除特殊功能需要外,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原则上全面采用钢结构;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钢结构的比重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医院、学校、场馆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钢结构比重达到15%以上。
二、分区管控
《专项规划》结合我市行政区划、功能组团划分等情况,将中心城区(杨舍镇、塘桥镇行政区范围和大新镇兴南路以南、凤凰镇西塘公路以北部分地区)作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其他城区(金港片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作为装配式建筑一般推进区域。同时,根据各片区2015-2019年五年平均施工报建面积为数据基础,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兼顾行政部门的管理需求,从区域平衡的角度出发,合理测算各分区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指标值。
三、生产基地布局
《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近几年各片区房屋施工报建面积情况,确定我市各分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建筑的新开工面积比例,结合装配式建筑分类实施指引关于不同项目类型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要求,测算我市各分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规模。根据测算,本地仍需布局1~3家新增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或对现有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产能升级改造以满足中长期发展的构件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制定了规划能够实施的组织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考核监督。通过提供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加大金融支持,来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制定了主要任务:一是要统筹规划布局,加大实施力度,二是要健全工作措施,搭建信息平台,三是要优化创新监管体系,四是要同步推进,节能绿色协调发展,五是要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六是要实现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管理信息化,七是要推进成品住房建设,八是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九是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十是要建立人才体系,强化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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