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之后,如果要进行被告追加的话,那么一般是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说明事实,由司法机关进行追加。但如果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予以立案追诉,则不存在追加被告的说法,只有在起诉或者是审判阶段,才可以进行被告的追加。因此立案之后要进行被告追加的话,需要根据具体的刑事诉讼阶段来进行程序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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