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后可以恢复。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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