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起诉地点为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原告需提交身份证明和诉讼主张证据。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需服从法院安排并结算诉讼费用。民事起诉状按法律规定提交,侵犯肖像权可采取民事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一、侵犯肖像权在哪里起诉?
侵犯肖像权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侵权行为的发生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侵犯肖像权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民事方面的一些流程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有人侵犯肖像权的话,那么是属于侵犯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可以采取民事诉讼,或者是采取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要诉讼的话,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提交书面的民事起诉状。
结语
侵犯肖像权的诉讼程序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书面起诉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原告应提供身份证明等资格材料,以及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等。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将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并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案件开庭后,当事人需结算诉讼费用。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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