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只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都会留下记录,但是此记录不会放入个人档案。对于行政处罚只能在公安机关查询;刑事处罚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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