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不当得利起诉状
原告:XXX,男,1962年2月19日生,汉族,住XXX
委托代理人:XX,女,住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男,证件号码:XX,地址:XX
被告:XX有限公司
地址:XX
法人代表:XX
诉讼请求:
1、判令一被告返还不当得利6386.82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们支付原告因此纠纷产生的一切损失,包含并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2013年1月31日第一被告XX与原告XX签订《个人借贷记相关服务协议》。原告向第一被告借款28750元,借款利息为21.06%,借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至2015年2月25日,并可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到期为止的本息。
2013年8月6日原告致电第二被告提前还款,终止借贷关系,然而,被告实际支付本金加利息总共达到38356.82元,不满6个月利息竟然高达9606.82元,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3220元)6386.82元;另,第一被告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第二被告作为专业的咨询机构对于上述事情竟然明知而故为之,明显偏向于第一被
告,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有恶意串通的嫌疑。故原告要求第一被告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不当得利6386.82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综上,被告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特依法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2013年11月7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