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房产过户给一方,是否为个人财产?
一方和另一方因为关系不和,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去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将共同财产中很小一部分就是两门面归属一方,另一方持有大部分资产和所有债务并负责家庭开支(一方是公务员,另一方经商),几年后两人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中再次明确约定财产分割以之前公证为准,就是说之前的两门面在离婚协议中是又约定为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基于面子及占有欲等因素,一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都快两年了,而一方又为了小孩的利益不想伤害到另一方的面子,怕影响其生意就没起诉,但现在看到国...婚后赠与房产公证过户,赠与儿子某某某所有,少写了个人或本人两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没有注明写清个人或本人两字,只写了赠与儿子某某某所有,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房产过户给另一方
夫妻间房产过户,只要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就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析产手续,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如果已经办理离异手续,需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公证过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房产分割情况明细)一起到房管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也是没有税费,只有手续费。
二、结婚时买首饰送给对方算婚内个人财产吗
1、结婚时买首饰不算婚内个人财产,是对方的私人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内一方父母给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婚内一方父母给的钱,离婚时,这笔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不一定。
如果父母明确说明只赠与夫或妻一方,那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表示赠与夫妻双方或者给钱的时候没有做出说明,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认定为时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行为发生后,一般不能够任意请求撤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父母不能追回赠与的财产,离婚时,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注意了!注意了!注意了!以上,只是说,如果能认定为赠与的情况下,怎么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李晓娟律师的办案经验,有办法可以不认定为赠与,认定为借款,父母是可以追回呢。
有父母的转账记录,有子女签字的借条,在实务判例中,很多法院会对借款进行认定。所以,如果父母想拿回钱款,不妨走借款试试。
我是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专业办理婚姻相关案件,如果遇到父母在小夫妻婚内给钱的情况,您可以联系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保障服务质量,请您付费咨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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