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换工作后专项扣除需要重新申报。换工作之后需要更改个税专项扣除中的扣缴义务人信息,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当事人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打开任职受雇信息界面,查看是否有新公司信息。 如有,才可以进行下面步骤;如未有,需要等待或咨询新公司人事或财务部门。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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