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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什么时候可以被释放?

2021-09-1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拘留放人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服刑期满应按期释放。被拘留人解除拘留时若有特殊情形,拘留所需移交给相关机关或单位。公安机关申请拘留需填写报告书,由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执行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需提出意见、审核并由检察长决定,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一、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三、公安机关申请拘留的手续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结语

拘留所放人一般在上午进行,时间通常在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情况下也可能在下午1点到1点30分放人。服刑期满后,看守所应按期释放,并发放刑满释放证明书,告知被释放人在规定期限内携带证明书到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被拘留人解除拘留时,若符合驱逐出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社区戒毒或强制教育矫治等情形之一,拘留所应移交给相关机关或单位。公安机关申请拘留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拘留决定书应送交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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