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实地核查;
4、审核;
5、审批;
6、发证。
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6、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8、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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