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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5-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婚前贷款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房屋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已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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