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建立婚姻关系、组建家庭,结婚生子以后,随着岁月的磨砺,日常财迷油盐酱醋茶的琐碎消耗,生活和工作压力的重担,大部分夫妻都没有了新婚时的激情,留下的是深厚而平实的亲情,但在实际中,有些夫妻无法忍受平静的生活,往往会在外界的诱惑和刺激下把持不住而出轨,成为了导致离婚的过错方,那么,关于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有哪些呢?
关于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律师认为是可以的。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4、录像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或者公众场合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另外,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综上所述,关于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主要包括四个类型,一个是能够形成相互对照证明关系的聊天和邮件记录,还有男方在被发现出轨时为求取对方谅解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材料,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照片,以及在自家摄录的影像资料和男方认可并能够证明没有修改过的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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