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经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收购大股东的资产。除非出现下列情形: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公司可以收购不良资产吗
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和负债的目的是:1、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2、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3、获得该资产的增值效益;4、其他目的。法律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十条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划至金融企业指定账户。原则上釆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确需釆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将付款期限和次数等条件作为确定转让对象和价格的因素,首次支付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釆取分期付款的,资产权证移交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前应落实有效履约保障措施。
公司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大股东也没参加会议签字,现在大股东已转股,大股东能起诉撤销股东会决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股东撤股有以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一家公司,股东是否有权收购法人股份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股权收购,即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收购,可以看成是股权的有价转让;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问,一家公司,股东是否有权收购法人股份?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股权收购,即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收购,可以看成是股权的有价转让;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问一下股东可以退股的情形
公司股东能退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退股: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股;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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