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户口迁入外地后是否仍有分配土地的权利?

农村户口迁入外地后是否仍有分配土地的权利?

2021-01-1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部分村民农村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农村户口迁入到城里,现在想要回土地,是否能给?

户口迁移后土地视情况而定。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非农户口迁入农村,能否分享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非农户口是否可以享受农村土地征收分配权,分情况:1、小城镇的非农业,还保留有承包地,征地时应予以补偿。2、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拆迁后,户口迁入能享受吗?

拆迁范围内确定以后下列人员的户口还是可以迁入的。1、在拆迁范围内妇女新生的婴儿;2、与拆迁范围内人员结婚的;3、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奔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5、回国、退职、退休和退学人员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农村地区拆迁后,户口迁入能享受吗?

法律分析:能否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比如上大学,服兵役,服刑等等,这种情况下,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拆迁补偿。还有一些户口迁入小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在拆迁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因此,并不是户口迁出,老家房子拆迁就不能得到补偿,要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农村人没有分到耕地,怎么能申请到土地?

农村户口没土地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土地承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且任何人不得非法予以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