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由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可以退房款的,可以退。
开发商延期交房按照合同约定,需要支付一定程度的违约金,通常在万分之三左右。但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是有可能申请到解除合约、退还房款的。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购房者应仔细查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没有明确规定,遇到延迟交房,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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