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案件发生后,由专业部门对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费用进行评估,作出行政处罚时,违法者到银行开设限期恢复原状保证金账户,并将专业部门测算的恢复原状金额存入账户,存折由林业部门保管,密码由违法人掌握。待违法者完成恢复原状行为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后,林业部门将存折交还违法者。若违法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林业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林业部门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10元至3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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