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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搬迁户是什么意思

2020-01-2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异地搬迁户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根据村民自愿的原则,把那些生活在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比较恶劣地区的贫困村民搬迁出来,然后搬迁到生活环境比较好切且发展条件也比较好的地区。例如:县城的周边地区、乡镇政府的周边地区者、原村子周边交通比较便利和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地区,详情以当地政府规划为准。
易地搬迁是帮助贫困群体脱离贫困的一种扶贫方式,也是我们国家目前最快速、最有效的脱贫途径。若要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话,一般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地区和群体是无法享受这项政策的。
一般况下,住房条件比较差,并且愿意拆除旧房,同时又愿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是可以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假如贫困户教育程度比较低,或者是家庭所拥有的农业生产资源比较少,或者是劳动能力比较弱的话,一般都是无法依靠从事劳动生产来摆脱贫困的,这时只要愿意建档立卡的话,也是可以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
假如申请人是生活在频繁发生地震或者是地质灾害的地区,生命财产安全经常会受到严重威胁,并且愿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话,也是可以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而没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则可以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途径来统一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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