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据悉,北京市从2017年起,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年调整为9000元/年,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2020年北京养老金可能也将会上调5%,现在北京可能养老金上调的实施细则也正在制定过程中,细则制定好了以后,可能也就是这一两个月就能够发到手了。4与17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9年底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在2020年总体上上调5%左右。而北京2020年的细则,可能会跟2019年上调的细则有点像的。下面是2019年北京养老金上调的一些细则,可以看出来,北京也是实施了定额调整和其他调整方法相结合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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